還在前公司的時候,有一次我跟同事出差去阿姆斯特丹參加一個研習。
這位同事來自東歐國家,總是西裝筆挺,聽到我們兩人被派去阿姆斯特丹,就一直很屁孩的說他要抽大ㄇ抽爆,我原本以為他在開玩笑,去出差怎麼可能抽這個,被抓包怎麼辦,我就沒管他在那邊嘴。
研習前一天,一到阿姆斯特丹放完行李,我同事就拿著筆電跟我說要去外面咖啡廳開會,結果走著走著,彎進了一間奇怪的陰暗小店,才發現他說的咖啡廳根本就是大ㄇ店,我心想靠,還真的有人會穿西裝帶電腦來這裡開會啊??看他這麼興致滿滿我想說算了,反正在這間公司也不是做得很開心,要是被開除就順便換個新工作,管他的。
接著我們兩人就端著筆電,在一團令人開心的煙霧中,打開研習時間表討論接下來四天的行程。由於我不會抽菸,我就買了塊大ㄇ布朗尼(店裡也沒別的東西可以吃),布朗尼很小一塊,我幾口就吃完了,吃完也沒什麼特別感覺,而同事抽的菸開始kick in,表情逐漸變得很北七,我就看他在那邊表演,心想這布朗尼騙人的吧?怎麼一點效果都沒有。
誰知過了整整兩個小時,布朗尼才終於發揮效果,也是在那個時候我才發現,幹我完蛋了,這效力太強了,我感覺不到我的手指跟腳趾,可是我又好像感覺到手指跟腳趾在叫我名字,我就一直把手舉起來盯著看,懷疑這真的是我的手嗎?臉也沒辦法控制的微笑,我同事這時一臉北七的說他肚子餓了,所以我們就用很ㄎㄧㄤ的狀態邊傻笑邊跑去吃壽司,吃完之後他看我一直在靠腰我的手指不是我的手指,就堅持說用走的回飯店應該會好一點。
於是我們就用很慢的速度在夜晚的阿姆斯特丹喪屍移動,我一邊崩潰哭喊我要死了我感覺不到我的身體,他一邊碎念說他要表演不看地圖也能帶我們回到飯店的絕活,現在想想完全就是兩個瘋子在路上發瘋,我們在那種狀態下沒被搶劫根本超幸運,後來我同事還真的一次地圖也沒看,憑感覺走了兩公里後奇蹟的回到飯店。
隔天在飯店吃早餐的時候我們兩個人都是快往生的狀態,超累,研習八小時的課硬撐下去,好不容易可以回飯店了同事又在屁孩吵著要去抽大ㄇ,我跟他說我不想再來一次昨晚的恐怖經歷了,而且研習還有三天耶,你晚上這麼嗨白天是不打算上課了是不是,不然我們折衷啦,去一個一樣好玩的地方。
我只記得後來我們跑去酒吧看貓咪坐在吧台用shot杯喝牛奶,但這件事到底是真的發生過還是我的幻覺之一,我現在想想突然有點不太確定